附加税通常是指在正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税率或比例额外征收的税种。在中国,附加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通常为市区7%,县城或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的一定比例(如3%)征收,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的一定比例(如2%)征收,同样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
资源税:
对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车船税:
对境内应依法登记的车辆、船舶征收。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征收。
附加税的征收旨在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特定目的。这些税费由地方政府根据税收管理权限设定、征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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