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 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它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表演艺术,如戏曲、舞蹈、音乐、曲艺等。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于其非物质性,即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而是以人的技艺、经验、精神为核心,强调活态流变和文化的多样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涵盖了十大门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助于维护文化多样性,还能增强社区和群体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促进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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