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内容: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例如民间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笑话等。
传统美术,包括书法、绘画、剪纸、刺绣、年画、面塑等。
传统音乐,包括各种民族歌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器乐等。
传统舞蹈,包括民间舞蹈、古典舞蹈、仪式舞蹈等。
传统戏剧,包括京剧、昆曲、越剧、黄梅戏、豫剧、川剧等。
曲艺,包括相声、评书、快板、弹词等。
杂技,包括各种杂技表演艺术。
传统技艺,包括陶瓷制作、竹编、木雕、刺绣、漆器、陶艺等。
传统医药,包括各种传统医术、药物疗法等。
传统礼仪和节庆,包括各种传统习俗、节日庆典等。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传统体育和游艺、民间信仰、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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