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共有17个地级行政区,包括:
1. 合肥市
2. 芜湖市
3. 马鞍山市
4. 安庆市
5. 淮南市
6. 阜阳市
7. 淮北市
8. 铜陵市
9. 亳州市
10. 宣城市
11. 蚌埠市
12. 巢湖市
13. 六安市
14. 滁州市
15. 池州市
16. 宿州市
17. 黄山市
建议:
安徽共有17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个副省级市(合肥市)、15个地级市和1个县级市(黄山市)。在规划和发展中,可以综合考虑各个城市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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