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以下古董不能过安检,即禁止出境:
1949年前生产的文物
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少数民族文物
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有损国家利益的文物
任何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
其他特定文物
出土古尸
宗教场所的主尊造像
质地为象牙、犀角的文物
元以前书画、丝作品
宋、元有代表性的孤品瓷器
近现代名家作品及古生物化石
近现代诸如齐白石、潘天寿等一些大家的作品,以及古生物化石也是禁止出境的。
其他经审核具有价值的文物
未列入上述标准范围之内的文物,如经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确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也应禁止出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文物出境时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可能涉嫌文物走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db:作者],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a8w.cn/203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