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可以携带的化妆品类型和限制如下:
允许携带的化妆品类型
固体或半固体化妆品:如口红、唇釉、眉笔、眉粉、散粉、高光修容、眼线笔、睫毛膏、眼影盘、粉底液等。
液体化妆品:如水乳、爽肤水、卸妆水、牙膏、洗面奶、洗发露、沐浴露等,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每种类型只能带一样。所有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总容量不应超过1升。
禁止携带的化妆品
带有易燃易爆标志的化妆品,如防晒喷雾、定妆喷雾、补水喷雾等,既不能托运也不能随身携带。
指甲油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性,不允许随身携带或托运。
特殊携带情况
如果是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在符合免税店提供的密闭透明塑料袋包装,并同时出具免税店提供的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进入客舱。
建议
为了确保顺利通过安检,建议将化妆品分别放在一个透明、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中,并且确保每种化妆品的容量都不超过100毫升。
如果购买的化妆品超过100毫升,可以考虑分装到多个小瓶中,并确保所有液体化妆品的总容量不超过1升。
避免携带易燃易爆的化妆品,以确保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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