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包括以下区域:
22个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河北省
山东省
江苏省
浙江省
福建省(除金门岛、马祖岛、乌丘屿等岛屿)
广东省
海南省
云南省
四川省
青海省
甘肃省
贵州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江西省
安徽省
河南省
山西省
陕西省。
5个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这些区域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理和政治框架,每个区域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经济和自然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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