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全国共有 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
1. 23个省
2. 5个自治区
3. 4个直辖市
4. 2个特别行政区
具体如下:
23个省
河北省
山西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山东省
福建省
浙江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安徽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建议:
在提及中国行政区划时,可以明确列出这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以便更清晰地了解中国的行政架构。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db:作者],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a8w.cn/286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