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6月13日的划分办法,东部地区包括以下城市和省份:
1. 北京市
2. 天津市
3. 河北省
4. 上海市
5. 江苏省
6. 浙江省
7. 福建省
8. 山东省
9. 广东省
10. 台湾省
11. 香港特别行政区
12. 澳门特别行政区
13. 海南省。
这些地区通常被视为中国较为发达的地区,拥有较多的经济、文化和人口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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