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下辖14个地级行政区,包括:
1. 沈阳市
2. 大连市
3. 鞍山市
4. 抚顺市
5. 本溪市
6. 丹东市
7. 锦州市
8. 营口市
9. 阜新市
10. 辽阳市
11. 盘锦市
12. 铁岭市
13. 朝阳市
14. 葫芦岛市
每个地级市下设有多个市辖区、县级市和县。例如,沈阳市下辖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等。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兴趣,进一步了解每个地级市的详细行政区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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