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香港警察局的主要部门包括:
行动处
下设行动部、支援部、公共关系部及交通总部。
负责警务执行的核心力量,包括巡逻、人群控制、交通管理等任务。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
调查复杂的有组织罪案和严重的三合会罪行。
汇集各方面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打击集团式犯罪活动,包括洗黑钱活动。
毒品调查科(NB)
搜集有关在本港和海外入口、制造和分销毒品的情报。
直接采取执法行动打击在本地活动的毒品罪犯。
与内地和海外的执法机关紧密合作,遏止与香港有关系的集团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活动。
刑事情报科(CIB)
搜集、侦查、分析有关刑事活动、社团、有组织及严重罪行的情报。
根据情报筹划并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活动。
协助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毒品调查科及各总区刑事侦缉部门提供策略性及战术性的情报。
人事及训练处
下辖人事部与香港警察学院,负责警队的编制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监管处
负责监督和管理香港警察的纪律和行为。
机场特警
负责机场的安全和特警任务。
飞虎队(SDU)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特别任务连,隶属于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是一支反恐特种部队。
反恐特勤队(CTRU)
隶属行动处,执行反恐策略、爆炸品处理、防范核生化等任务。
军装巡逻小队(PSU)
徒步巡逻香港陆上范围、处理突发事件及为999紧急召唤提供迅速警察力量回应。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香港警察局的完整架构,确保其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执行任务时能够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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