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税种:
消费税:
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资源税:
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
车船税:
对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此外,附加税还可能包括一些地方性的附加税费,例如地方教育附加税等。
综上所述,附加税至少包括上述几种税种,具体税种和税率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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